1、明史案: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一起统治者不满,后来这一类冤案被称为文字狱,明史案是清朝第一宗文字狱;
2、文字狱:文字狱是指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狱事, 《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清朝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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